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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博士的学位名称

在职博士网    zzb.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来源:

关于法学博士的学位名称
 

因应各地教育制度与学院传统的不同,各院校的法学博士的学位名称亦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有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缩写 一般所属学制简述
法学博士 Doctor of Laws LL.D. 以科系名称直接套用于学位名称的学院。
法学哲学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 Ph.D. 以哲学博士为研究型博士学位定名的传统下的学院,较常见于英式制度院校,包括香港及澳大利亚的大学。
法学文学博士 Doctor of Letters in Law D.Litt. 以文学博士为非理学之研究型博士学位定名的传统下的学院。
法律科学博士 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 S.J.D./J.S.D. 美国法学院所开创的博士学位命名,由于不少地方的法学教育均有借鉴美国法学教育的情况,因此此学位亦已见于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等地的大学。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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