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报考郑州大学在职法学博士?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
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10000元/年,占70%;B类免交半额学费5000元/年,占10%;C类自筹学费,占10%;D类导师资助全额学费,占10%。
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不分等级,获奖面达100%,每生每年8000元助研奖学金。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获得者,学校每生每学年增加2000元助研奖学金。
以下人员可以报考郑州大学在职法学博士: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在职法学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初试中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及相关专业课,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现役军人考生,执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
8、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方式的报考条件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出类拔萃的我校在读优秀硕士生。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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