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博士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公共管理博士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周内,按培养方案制订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报学院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批后,交学院业务办备案。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学院业务办备案。
发布者:wangbingwei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gggl/zsed/8634.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