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管理学博士招生简章
学校原名东北大学,1946年建校于本溪,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定址于长春。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在职管理学博士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在职管理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取消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报考(专业学位及在读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读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
⑴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⑵在职管理学博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⑶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须有所在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⑷外语为英语的考生须具有CET-4级证书,外语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须具有该语种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若录取均须缴纳学费。
6.现役军人在职管理学博士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在职管理学博士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按网上的具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于2011年2月24日~2月25日到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本部综合楼325室)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我校原则上不再受理函报,如有极特殊情况需函报者,请于2011年2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照片)。届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应在登记表中自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网址:www.china-b.com,报名电话:010-51290949。
(2)2份专家推荐书和1份科研情况登记表。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需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在职管理学博士考生不交第⑶项材料,但须同时提交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④英语CET-4级证书或外语为俄语、日语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交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函报考生于2月20日前邮寄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及报名费(以邮戳为准)。
四、在职管理学博士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3月22日~23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五、在职管理学博士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考生报考学院(所)。
2.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再划定总分分数线。
3.复试名单的确定
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比例,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两门专业课总分(外语不再计入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六、在职管理学博士录取
各招生单位和博士生导师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从2008级博士生开始实行以完善奖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加大对优秀博士生的奖助力度。
1.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并可通过助研、助教岗位获得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与半额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另须缴纳半额学费,并可通过助研、助教岗位获得每月1000元学业助学金。
3.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非全日制)的博士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须缴纳全额学费。
4. 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按三年收取。
为鼓励博士生的学术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以资助和奖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术科研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各类别博士生均可参评。奖助学金全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详情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七、在职管理学博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发布者:wangbingwei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glx/bkzn/5857.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