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厦大在职金融学博士招生简章(面向港澳台)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中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一、 招生类别
在职兼读制博士研究生
二、 在职金融学博士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3 年;在学(含休学、保留学籍)年限 3-7 年
三、 在职金融学博士招生对象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的台湾考生。
2 、 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生专业
金融学
五、在职金融学博士招生规模
兼读制班(每班学员 10 名以上)
六、在职金融学博士学费(人民币)
港澳台学生:全程 39,000 元
七、在职金融学博士报名
1 、 时间:2007 年 11 月 20 日 - 12 月 20 日 报名时须提交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名网址:http://zzb.china-b.com
2 、 2008 年 4 月 12-13 日在报名点参加入学考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在职金融学博士考前辅导和面试
为帮助港澳台考生熟悉、适应考试方式,掌握重点,我校经济学院金融系将于考试前一周开办考前辅导班,并收取一定的学习辅导费。请直接与金融系联系。为了方便考生,可安排在辅导结束后对考生提前进行面试。
十、在职金融学博士授课方式
前两年每个学期在厦门大学集中授课一段时间;确定导师后通过网络电邮等途径接受教学指导,并撰写学位论文并参加答辩。
十一、在职金融学博士主要课程
公共课(必修): 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英语
专业课(按专业选修): 中国资本市场专题研究;中国保险专题研究;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国际金融专题;行为金融学;保险业务与发展;金融制度与监管;金融机构与风险管理;公司金融;等等
十二、在职金融学博士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将被授予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发布者:wangbingwei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jrx/bkzn/8403.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