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在职博士录取办法
201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在职博士录取办法 :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后,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 科研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录取名次将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发布者:zhangshuang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jyx/jyx/3483.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