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辽宁大学根据拟招生名额和实际考试情况,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按拟招生人数1:1.5倍的名额,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绩考核为主。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以及同级荣誉称号中获优秀辅导员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辽宁大学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考生所在学校目前无正在接受辅导员基地博士学历教育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每届同一所学校择优录取1名考生。
5.录取的高校辅导员均按定向方式培养,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须同辽宁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发布者:caoxuan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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