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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大学在职博士院校全方面指导

在职博士网    zzb.china-b.com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来源:

2013年南京大学在职博士院校全方面指导

【招生对象】

  拥有硕士学位并具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育龙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www.china-b.com/e/action/ListInfo/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南京大学是15家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注:
  1.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工作,非定向博士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 或按自筹经费合同就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2.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南京大学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定向培养专向招生计划40名。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南京大学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南京大学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育龙网在职博士招生简章www.china-b.com/e/action/ListInfo/

  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另定)。

发布者:fengyu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mgglby/zsed/15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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