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证件、证书类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1、考生将下列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纸规格,按下述顺序沿左侧装订:
《2009年秋季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考生自述材料:本人主要经历,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
《专家推荐书》2份: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本人身份证或军人的证复印件。
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的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其学位证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也可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人进修的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全国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当地区、县级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须附肝功能和HBsAg化验检测报告单),体检表中的照片须加盖医院的骑缝章。
《2009年天津大学秋季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2、考生除完成上述材料的准备和提交,还须在复试时提供下述材料,供导师和复试小组专家审阅(复试后可索回)。
硕士学位论文。
其它学术/研究成果和论文等。
发布者:caoxuan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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