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大学在职博士社会学专业招生学位授予:
一、 由学校聘请不少于6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3名)进行评阅。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评阅人。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3个月,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送交论文评阅人。
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聘请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校有关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
三、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导师、2人是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得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前30天送至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并有详细记录备查。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武汉大学”)
四、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经申请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五、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学位。
六、如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必须在3年以后。http://zzb.china-b.com/
发布者:xiang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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