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在职法律博士招生培养介绍
培养目标
为我国法学战线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
报名条件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高级法官。
2、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高级检察官。
3、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高级律师。
5、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研究人员。
6.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且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
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1.学制:2年。
2.教学方式:湖南长沙授课。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授课并指导学生学习及科研。一般利用节假日集中面授,时间根据学员工作情况灵活安排。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不影响学员正常工作。
推荐阅读:
发布者:tangxin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wx/zszx/1188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