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报考条件须知
201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报考条件须知
具体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以及哈工大研招网,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与联系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部分,具体步骤如下:
2011年博士生第一次公开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24日,网址:哈工大研招网。2011年博士生公开招考是否安排第二次招生,将视第一次招生情况而定,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考生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内相关学科要求,考生网报信息将生成考生报名库,并上报教育部和省招考办。考生如被录取,网报信息将生成录取库上报教育部,并作为在校生学籍管理库。请各位考生按各字段要求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与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与资格审查。
(1)对哈尔滨以外考生,采取邮寄报考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需邮寄的报考材料有:网上报名信息卡一份(空白处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应届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1份。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杨老师收,邮编:150001。推荐各位考生使用特快专递邮寄,并在信封表面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的字样。邮寄截止时间为9月26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外地考生还需在10月28日、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应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到哈工大一校区(西大直街92号)行政楼302室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150元报考费,领取报名登记表,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资格审查在深圳研究生院进行。
(2)对哈尔滨地区考生,采取现场照相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间:9月28日-29日;确认地点:请届时查阅哈工大研招网有关通知。现场确认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150元报考费,考生需携带本人网报信息卡、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结束两周后,考生可在哈工大研招网查询报名是否有效,其它时间不接受报考材料是否收到和报名是否有效的查询。
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外国语及专业基础课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外国语考试题型为阅读理解和翻译,包括外译汉与汉译外;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大纲可在哈工大研招网查询。专业综合考试由报考的院(系)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形式与内容可查阅哈工大研招网公布的考试大纲,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2)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在复试总成绩中还包括导师对自己考生的评价分。
3.考试地点与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于2010年10月20日左右,到哈工大研招网查询考场和考试地点,考试期间持本人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准考证在第一科考试时发放。
4.专业综合考试与复试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专业综合考试与复试阶段需向报考院(系)递交以下材料:
(1)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推荐书格式可在哈工大研招网下载;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学生不需要提供);
(4)个人简历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设想(格式不限);
(5)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专利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证明等。
录取
录取由招生导师根据学校要求及限定的录取名额,在满足复试基本线及复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择优进行。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博士生(含推荐攻博与本科直接攻博录取的学生,下同)的数量不超过2人,院士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每年招收数量可增加为3人;新聘任的导师,第一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人;校外及境外兼职导师,每年招收人数不超过1人;每位导师招收委托培养及非全日制的博士生数量每年不超过1人,并占用年度招生计划指标。为明确学校、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的责任与义务,保护三方的正常权益,录取的博士生需与学校及导师签定入学协议。录取的博士生可选择2011年春季入学或者2011年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选择2011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在2010年12月中旬发放;选择2011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在2011年6月中旬发放。
关于报考深圳研究生院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外语考试只能选择英语,考试地点设在深圳研究生院,资格审查与报名费(150元)交纳在英语考试开考前在考场内进行,其他要求与校本部一致。
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将在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属学科,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1名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考生考取后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关于报考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推荐,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年1.0万元,按四年收取。在职考生与委培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格式不限),录取后由委托单位、考生及学校三方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并在登记表报考意见栏内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需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交人事处审批,相关事宜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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