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博士报考相关规定
为了确保各科室、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有计划、分层次地提高医护、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与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医院职工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的工作,切实加强各专业人才梯队的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医院职工报考硕、博士研究生(有学历和学位)及在职申请学位的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报考条件:
1.硕、博士研究生(有学历和学位):
(1)报考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大专毕业),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计算至录取入学时为止)。
(2)报考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计算至录取入学时为止)。
2.在职申请学位:
是指医院在职进编人员,不包括聘用合同制人员。
(1)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包括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
①申请人必须是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并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合格、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其他类别人员本岗位考核合格。
②申请人近二年内曾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成绩接近学校录取分数线(总分下浮10分,外语下浮5分);或者工作业绩突出,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以苏大附一院为作者单位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二篇(其中一篇为北京图书馆审定的核心期刊);或者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前四名);或者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前二名)。
(2)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
①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后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②申报人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以苏大附一院为作者单位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三篇(其中二篇为北京图书馆审定的核心期刊);或者近三年内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前三名);或者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一名)。
以上所有申请报考的人员必须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优良,服从科室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负责,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合格。
二.报考类别:
1、本校定向对口、国家计划内招生的专业。
2、外校定向对口、国家计划内或计划外招生的专业。
3、外校定向委培对口的临床专业。
4、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5、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6、国家统招统配的专业。
三.报考专业范围:
(一)在职进编人员:
1、硕士、博士点科室的在职进编人员:
(1)鼓励报考外校(一般是指重点院校)定向对口的临床专业(计划内或计划外)。
(2)本校定向对口的临床专业(仅指国家计划内招生,不含其它类别)。
2、非硕士点科室的在职进编人员:
(1)鼓励报考外校(一般是指重点院校)定向对口的专业(计划内或计划外)。
(2)因科室人才梯队建设急需,可以报考外校(一般是指重点院校)定向委培对口的临床专业。
3、非博士点科室的在职进编人员:
(1)鼓励报考外校(一般是指重点院校)定向对口的临床专业(计划内或计划外)。
(2)因科室人才梯队建设急需,可以报考外校(一般是指重点院校)定向委培对口的临床专业。
(3)本校定向对口的基础医学专业(仅指国家计划内招生,不含其它类别)。
以上各类人员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后,必须回原科室原岗位工作,原来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变。
(二)聘用合同制人员:
1、大专生、本科生:在符合医院规定的报考条件、科室报考人数的基础上,按照所签定的《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岗位聘用协议》的条款,报考国家统招统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被相关高校录取后,按照岗位聘用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医院解除聘用协议。
2、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医院规定的报考条件、科室报考人数的基础上,按照所签定的《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岗位聘用协议》的条款,有两种报考方式:
(1)经科室、医院综合考核优秀者,医院对其进行在职定向培养。报考的类别、专业范围、要求等与在职进编人员的规定相同。有关事项双方另行签定协议。
(2)报考国家统招统配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报考者被相关高校录取后,按照岗位聘用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医院解除聘用协议。
三.报考数额:
根据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在科室医疗、护理、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各科室、部门有计划、分层次地推荐报考人员。报考各种类别的硕、博士研究生(或学位)的总人数,每年每科不超过2名。省135重点学科或80张以上床位的科室,在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基础上,报考的人数可作适当增加,但总数不得超过3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请报考(以申请报考日前推十二个月):
1.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上者。
2.擅离工作岗位,旷工一天以上者。
3.被病人投诉二次以上,并查实负有一定责任者;被查实有一次以上违规违纪行为者。
4.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者。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科室工作人员紧张,不能保证科室医、教、研工作正常运行的。
五.报名、审批程序:
1、报名:
报考各类硕、博士研究生(或学位),采用年内一次性报名的形式。医院组织报名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10月份。
2、审批程序:
由科室负责人到医院人事处领取《苏大附一院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在职申请学位申请表》。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经本科室、支部同意,科教处、人事处审核,最后由医院领导讨论同意后方可予以报考,同时签订《苏大附一院职工攻读硕、博士研究生(或学位)协议书》。经医院同意当年报考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报考者被相关高校录取后,凭录取学校的协议书(合同书)或通知书到医院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科室推荐,科教处、人事处审核,医院领导研究同意而自行报考者或者在报考过程中自行改变医院同意报考的类别、专业及方向者,医院则不予认可,并请其办理辞职手续或医院予以辞退。
六.费用和待遇:
1、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就读期间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医院承担其70%的学费(课程费)及学位申请费,个人承担30%,其它费用一律自理。届时考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和学费(课程费)及学位申请费的正式发票,经医院人事处审核、院长审批后按规定予以报销。
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学习期满,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者,在校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同时还须赔偿:就读期间医院所发的岗位绩效津贴和在脱产学习期间本科室发给的综合目标考核奖金。
2、所有报考外校定向对口专业(包括计划内、计划外、委培)的硕士、博士生,录取后须向医院预交培养保证金叁万元,毕业回院工作后,医院如数退还。
3、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就读期间,医院根据规定发给全额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综合目标考核奖金和岗位绩效津贴按照医院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八.毕业后服务年限及违约赔偿:
凡属医院在职定向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学位),毕业后须履行规定的基础服务年限: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为五年,在职申请学位者为三年。若违反服务年限规定者,则按照苏大附一院附一政(2002)第101号《苏大附一院关于职工服务期的认定及违约赔偿的规定》予以办理。
九.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