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大学关于博士报名工作须知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从2009年起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广大考生关心的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1日~12月25日
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时,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此信息作为录取信息的源信息,填写完毕后即上报至辽宁省招考办,不予更改。如果信息有误,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前(2008年12月25日),自行在网上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再有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二、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31日(周六、周日休息)
现场确认地点: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博远楼108室)
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凭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报名。报名时交报名及考务费300元(不含体检费)和1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报考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3)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答辩评议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
(4) 政治审查表;
(5) 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以上第(1)、(2)、(3)、(4)项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考生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报名表,不要空项,在接收准考证地址一栏写清省、市、县全称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等。
注意事项:
(1)报名表格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不准打印。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实事求是,获硕士学位人员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是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非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在原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定向报考,若单位提供学费按委托培养报考。按定向或委托培养报考的考生及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到场确认,不准许他人代报名。省外考生可函报,函报考生也须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09年3月9~10日,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