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1年博士报名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学院、研究院提出的其他业务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资格审查由报考学院、研究院完成。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的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
2.申请者必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硕士外国语过关考试或办理完免修硕士外国语手续的人员。
3.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4.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请与有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
(三)自主选拔
详见《兰州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拔尖创新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通知。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详见《兰州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