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校优秀博士论文相关事项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8〕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在本学期评选2012年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在此基础上,推荐2012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此次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参评范围是2009—2010学年度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2)。
2. 2005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具有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力的,也可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获得者向其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向学校推荐。此类论文不参加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3. 下列论文不参加评选: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被推荐者准备推荐材料,并在9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学位办公室。各培养单位须对推荐材料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左右)、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的注1)。以上材料须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人文社科类一式十五份,理工农医类一式二十份。
同时,须报送《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博士论文中文摘要的电子版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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