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对引文、脚注有哪些要求?
1.引文务必准确,不能有错漏,并且应当尽量引用原著和第一手资料比如论文中引用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领袖人物或权威学者的话,就一定要从原著中摘引。引用其他文章中的论点也要尽量来自第一手资料。有时发现某篇论文引用毛主席的话,下面的脚注却注明是转引自某刊物发表的一篇论文,读者一看就知道他根本没有看过原著,表明其治学态度不严谨。如果别人所引的话不准确甚至断章取义,他也只会是以讹传讹,那就很不严肃了。
2.引文要忠实于原著,不能断章取义如果引述的内容文字太长,中间可以用省略号删节,但不能更改原文,更不能断章取义。曾发现有的论文引述他人的论述很不准确,与原文核对,人家根本没有讲过他所引述的话,这叫做“强加于人”。假如人家知道了这种情况,甚至可以把他
告上法庭。
3.引用外国法律的条文,必须与原文核对准确无误我曾发现有的论文引用外国法律很不准确,拿原文一对照,在他标注引用的某一条中,根本找不到他所引述的文字,有的引文竟与原文的意思大相径庭,这岂不闹出了笑话!这些都是文章的“硬伤”。
4.论文中涉及的外国人名,要参照统一的规范化译名。例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很容易误写为“贝卡利亚”,但正确的译名是“贝卡里亚”。此类错误所在多有,要注意校正过来。
5.论文写好后要认真校对(包括正文和引注)。谁也不可能保证在一篇论文中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但错漏不可太多。可以让同学帮助互相校对,校改几遍再交给老师。还要注意引文与文章主体的契合程度,即引文是否能够恰当地、有力地支撑你的观点,增强论文的说服力。如果引
文与论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关系不大,宁可删-除引文,不必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