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一)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的非本校教职工;
(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后必须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三)申请人若为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提交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我校博管办的邮箱pd_cufe@126.com);
2.《专家推荐信》(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5.博士学位论文摘要(1500——3000字)及其他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6.拟于进站后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计划(3000字左右)(一式五份);
7.拟进站合作导师同意与之合作进行科研的书面说明;
8.近期县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9.不同身份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的材料:
1)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出具原培养单位提供的书面统招统分毕业生证明。
2)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证明必须包含“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或类似内容,证明盖章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单位人事专用章。以上人员若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相关单位人事部门须予以明确注明。
3)留学回国博士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含原件一式四份),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二次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提供前一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初步审核合格者接受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术委员会面试并进行进站陈述和答辩,博士后流动站学术委员会根据“确保质量,择优招收”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术委员会拟录用意见及有关情况报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经过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的拟录用人员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
(四)依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结果,发出录用通知书。
四、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按照要求于2010年9月10日前向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校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可以邮寄或快递方式至我办)。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校博管办)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62289012
传 真:62289100
电子信箱: pd_cuf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