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待遇如何?
1.工资待遇
(1)应届博士毕业和工资关系转到我校的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
岗位工资一律按照讲师级岗位职务兑现岗位工资,具体岗位等级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确定;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执行;校内津贴根据考核执行讲师二档标准(1600元/月);其他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享受讲师的同等待遇。
学校对招收的应届全脱产博士毕业生,给予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每年支付科研经费1万元(共支付2年),另外对招收应届全脱产博士毕业生的所在学院给予1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用于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科研、办公条件。
(2)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原单位的工资福利标准低于我校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校予以补发,社会保险费仍由原单位缴纳。
2.博士后住房
根据博士后进站时的房源及博士后本人的基本情况安排住房,每月按租用面积收取房租。博士后对住房内的一切设施应爱护使用,若有损坏,应予赔偿,博士后人员所用的水、电、煤气等其它费用由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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