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说明
1.我校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2012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委托定向生。
3.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4.我校将在2011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6.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录取为非脱产的博士生一般不解决住宿,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1年录取的博士生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2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9.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 2012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 2012年是否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有意向的考生可先按普通博士报考,计划下达后补交专项计划登记表。
14. 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5. 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6.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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