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
2011年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
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博士研究生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科技创新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生力军,但高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活状况令人担忧。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黄震建议,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为博士生潜心学习和研究创造良好环境。
目前,博士研究生的待遇由奖学金(即国家基本补助)、学校补助、导师补助三部分组成。博士生除了能获得国家基本补助每月1000元外,由于许多高校存在“三助”岗位不足、津贴较低,以及一些高校学科研究经费较少等状况,导致高校博士生收入较低,成为高智力的贫困阶层。
博士研究生的低待遇造成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使一些很有科研潜力的优秀学生不愿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而选择参加工作或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导致优质生源缺失;而在校的博士生,由于经济上的压力,难以集中精力专心从事科研工作,往往急于拿到学位,匆匆就业。此外,博士生待遇低也成为我国高校高端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的一个制约因素。
为此,黄震建议,建立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制定博士生待遇规定,由国家财政拨款,按前一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设定当年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同时,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中人力资源费用比例,特别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力资源费用比例,确保博士生科研助研费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