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两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笔试一门专业课)。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
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外语、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测试。
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笔试2011年3月12日(周六)至13日(周日)。
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1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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