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山大学委托培养博士学费减免说明
博士学费减免说明:
1、委培博士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25000元,三年共计75000元。考虑到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广东省属研究院所和文史研究部门培养专职科研人员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06年7月5日前,由委培生所在单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委培费减免申请,经我校审批,委培费最高可减免50%。此项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表须由委培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委培生学费减免的申请资格。
3、请将申请表连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专任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于7月5日前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