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课程
法学博士学位课程 2009年法学院计划招收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民商法专业、刑法专业、法学理论专业的法学博士生。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除必须修读法学院提供的通修课程外,具体学习计划由指导老师确定。 博士生必须具有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学习期间应当有论文或其它学术成果发表,并独立完成具有一定创见性的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