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奖助学金
1、设校长奖学金,标准为25.5万元(含学费15000元/年、生活费36000元/年)。主要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全校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00名。
2、设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39000元/年,二等33000元/年,三等27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和学费(冲抵学费15000元/年)。各学院系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学金,并须按上述规定标准缴纳学费(15000元/年)。
4、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5、北京大学博士生(除上述3、4条外)的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6、除奖学金外,各院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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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luogu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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