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在职法律博士考试的申请经历
1、关于“套词”。细心浏览过香港这些学校网站的人都,在申请之初往往建议你联系一个教授,请他对RP做指导。根据我以及正在那边待着的朋友的体会,这种联系的性在于,教授有不同的研究领域,申请者的研究兴趣与教授的领域契合,除了将来大家旨趣相处融洽之外,最重要的是教授才有给你最好的指导。可以想见,研究领域相去甚远,教授不收你是有道德的表现,因为在这他极没有能力指导你。因此,很多人讨论RP重不重要,我重要,因为这是一个最能体现你研究兴趣与洞察力的东西,尤其申请博士。
所以,可以这种指导是教授工作的一部分,因此,将“套词”当做“拉关系”的代名词就不合适了。我最初找了教授联系(我读过他的书,跟方向较接近)。教授介绍了几种课程的情况之后,告诉我委员会重视RP和TOEFL。我想很重要,因为实质权在委员会手中,委员会重视什么才是最关键的需要打听的东西。一写完RP没有时间请他修改了,把RP给他发了一份之后就没什么联系,一三月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发邮件问他申请的进展,他的回信程式,就说还在审材料。最可怕的是,他居然问我申的什么!我才想到他不是委员会的成员,幸而靠着我顽强的磨劲让法律学院的秘书告诉了我初步,一前几天,在问教授应该读什么书之后,教授终于告诉我说我得到全奖的OFFER,一想就,因为最后了呗,所以他才这么说。所以,照情形来看,我若要说是“套词”,这应该算是成功了,因为教授尽地给了我的信息,我这就够了。回过头去看他给所有回信,言语可亲,但没有一句是超脱正常程序之外的,我反而欣赏的老师,为人正直,表达意见谨慎,对学生很负责。
2、所谓背景。仍针对申请博士。
论文:我没有论文,因为学校没有要求发论文才能拿到硕士,而我写得不好的是不会拿出去的。目前的导师曾经让我拿一篇去发核心什么的,我就说写不。所以我花了气写RP,自已RP写得还行。
学校:我有一位朋友在浸会,他说他所的本系的大陆学生只来自北大,清华,人大,他是特例。我不港大是什么喜好,但我讨论学校背景没什么意义,学校背景真会成为助力的话,那也只能是前两所;学校背景不可改变,猜测香港这些大学的喜好仿佛也意义不大。有这功夫还不如认真写写RP。http://www.china-b.com/
发布者:f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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