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在职博士招生要求规章制度公布
招生对象及条件:
1、获得非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满3年的在职人员。
3、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的同等学历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为工作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5、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公务人员。
6、金融、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zzb.china-b.com/。
7、大中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及中高层各级领导者。
8、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者也可就读。
发布者:yumei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zhaosheng/sichuan/14172.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