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博士招生
天津大学博士招生录取类别,根据天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规定,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和在职两大类:
1、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发布者:wangshuai0519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zhaosheng/zhejiang/3224.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