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首批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授权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
4.具有硕士学位;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和心理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二、网上报名:
1.请登入www.china-b.com进行报名。
2.材料准备:
报考人员须请先进行报考条件自审,并按要求准备下列材料:
①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考信息表;
②两份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④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
⑤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情况;
⑥研究计划书;
⑦政治审查表;
⑧身份证复印件。
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证明;
考生还可提交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等材料。
3.报考条件审查和交纳报考费用:
请考生于2011年1月18日、19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审查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交纳报名考务费用100元。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自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请准考考生于3月5日至3月20日12:00之前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初试时间:
3月27日(周六)上下午
3月28日(周日)上午
复试包括口试或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学理论知识,科学研究情况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综合考生的报名材料、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考生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录取性质为委托培养。
六、学制
学制4~8年,学费合计8万元。
报名电话:010-51290949
发布者:wangbingwei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zhuanye/dizhixue/5071.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