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教育博士招生对象及条件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学科类型、结构和层次,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浙江大学2011年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博士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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