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师范大学攻读法学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福建师范大学(英文名:Fuji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福师大”,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1949年后,由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研究院、福建学院等多所院校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颇具规模、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福州市旗山、仓山两个校本部主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每年一次,由我校自行命题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三、在职法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参加过与报考学科相关专业的6门(含6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的学习;并有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1篇,或有已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育龙在职博士招生简章:jianzhang.china-b.com/zaizhiboshi/
发布者:f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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