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共管理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52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10万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2011年首都师范大学招收在职公共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在职公共管理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最迟在报到之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1年9月1日);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在职在职公共管理博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非学历教育应届硕士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推荐阅读:
发布者:tangxin
来源:在职博士网本页网址:http://zzb.china-b.com/zhuanye/gonggongguanli/11707.html声明:我方为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者,本文来自于网络,登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我方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反馈,我方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