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1年历史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历史学博士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历史学博士生招生规模为数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计划为准),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
二、历史学博士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三、历史学博士学习年限:
三年至五年。
四、历史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历史学博士考生须为医学专业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报考历史学博士须具备:
⑴.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所规定全部学位课程(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⑵.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历史学博士生入学之日);
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本人为前三名)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相当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
4.报考国家计划内历史学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历史学博士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之后,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历史学博士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11年3月7日——8日
地点:青海大学医学院(详见考场安排)
科目:包括外国语(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三门,具体见专业目录栏。各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请根据招生目录中的要求正确选择。《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
2、复试:综合复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面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内容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复试规则、时间和地点按《青海大学招收攻读历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六、历史学博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历史学博士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阅书、论文决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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