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博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3.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4. 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行政管理博士招生专业和学制:
哲学博士(专业-中国哲学、管理哲学、 宗教哲学 )。学制为三年。
三、中山大学一直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也是我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建立首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九十年代,由国家批准率先在华南地区设立第一所研究生院,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山大学是有优良办学传统的名牌大学。1924年,世纪伟人孙中山先生亲手创办这所大学,亲笔题写了“博学、审问、慎思、明辨 、笃行”的校训。原校名为广东大学,1926年,正式改名为中山大学。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山大学设有文、理、法、工、农、医、师等7个学院。1935年学校设立研究院,开始招研究生。五十年代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山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理科为基础的综合性大学。
四、招生人数
具体行政管理博士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人数。
五、考试科目与日期:
入学考试分初、复试两阶段。
(1)初试科目:行政管理博士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行政管理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均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一般以面试为主。
地点: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通知的地点为准。
注:所有行政管理博士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携带研究生证)进入考场以便查验。
七、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八、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初试成绩多高均不能被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九、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情况、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下旬由我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十、培养方式
1、行政管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修有关课程;
2、兼读制行政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入学时第一外语水平已达要求,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3、兼读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暂未实行学分制。必修课程含第一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四门以上(含四门)。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学生每月定期到学校接受导师指导,基础课及专业课授课时间由导师与学生商定,据研究生院备案。
4、其它未尽事宜,按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学习范围(科目)
哲学概论、价值论、人学、历史哲学、管理哲学、自然辩证法、中国政治哲学、中国哲学史、易学哲学、中国儒家哲学、中国道家哲学、谋略学、世界宗教思想、逻辑学、西方伦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知识论、方法论、认识论、科学技术哲学、当代西方哲学思潮、环境与生态哲学等。
十二、行政管理博士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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