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哲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在职哲学博士培养目标和学习年限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经批准在职攻读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二、在职哲学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以报考,但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在职哲学博士报名手续
符合在职哲学博士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到我校研究生处考务科领取博士报名登记表(或直接登陆我校网站下载),考生填写表格中的有关栏目,并在相关位置贴好相片后交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先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进行网报,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缴费和照相等相关手续。只进行网报没有到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同时需向我校研究生处考务科送交下列材料: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前补交)。
在职哲学博士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经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在考试的前一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究生处考务科报到,领取准考证)
四、在职哲学博士考试
1、在职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分三门:外国语、两门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选考二外时,复试中加试口语而不考专业外语。
五、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的成绩和硕士学位论文等材料审查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在职哲学博士学习期间待遇
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电话:010-51290949
发布者:wangbi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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